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推动各有关院校就业、创业相关教学体系的改革,引导学校积极开展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高学生解决问题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现将《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参加。
各二级学院请根据大赛比赛说明及作品申报表(附件2),结合各自专业特点,确定参赛项目,即可开始组织学生和教师按照大赛说明设计作品,并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汇总表(附件3,2023年11月9日之前)、参赛作品(2023年11月10日之前)发送至278277208@qq.com。
比赛级别认定:国家级二类竞赛
注:此比赛的所有竞赛科目必须由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统一报名才能给予认定。学生和教师自己报名属个人行为,学校不予认定。
参赛人数要求:
“职场秀”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个人赛),每个二级学院可遴选最多10名学生参赛。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根据二级学院报名情况实行总量控制。
“民族魂”数字艺术创新创意设计大赛(个人赛),建筑与设计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可遴选最多10名学生参赛,其余二级学院最多3名学生参赛。
“青春梦”大学生职场装创意设计大赛(团队赛),仅限建筑与设计学院服装设计专业大三、大四学生报名参赛。
“工业美”智能制造创新创意大赛(团队赛),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报名参赛,可遴选最多5支队伍参赛,其余二级学院1-2支队伍参赛。
“国潮兴”大学生数字营销实战大赛,个人赛:每个二级学院可遴选最多5名学生参赛;团队赛:每个二级学院可遴选1支队伍参赛(全校高多派出13支队伍参赛)。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根据二级学院报名情况实行总量控制。
“园丁情”教师创课大赛,各二级学院应鼓励教师参赛,参赛教师名额不限。
“谱韶华”辅导员大赛,每个二级学院可遴选1-2名辅导员参赛。
附件1: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的通知([2022]1号)
附件2:比赛说明及比赛申报表
附件3:大赛报名表
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10日